如何抓好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作用的发挥

如题所述

一、影响合同制消防队伍的发展的主要因素
合同制消防队伍是由地方政府筹资组建并负责运行经费,纳入公安消防部队管理序列的一支新型而重要的消防力量。但由于受现行各种体制的制约,目前,合同制消防队员在经济收入、政治待遇、思想稳定、就业保障等切身利益上与“消防”这项高危行业、特种岗位还存在着一些不相称的现象,影响了合同制消防队伍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主要因素有:
(一)福利待遇。目前,合同制消防员和部队现役官兵
混编,同工不同酬、地位不对等的问题日益显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制消防员的管理难度。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大多数仅是参照当地经济收入水平,以“临时工”、“合同工”确定工资待遇。特别是近几年,现役消防官兵的工资待遇大幅度上涨,而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没有调升,在同现役消防官兵“横向比较”中更凸显经济收入的高额“落差”。 面对工资上的巨大差异,往往让合同制消防员感到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的一点也不比现役的少,挣的却是天壤之别,心理上易产生障碍,久而久之易造成合同制消防队员不能安心留在部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的稳定。
(二)就业保障。合同制消防员实行聘任制,没有正式的工作编制,且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大都是“体力活”,工作岗位不稳定。合同制消防员大都是18至28周岁的年青人,超过一定的年龄界限就会因不适应工作岗位而面临“淘汰”。基于这个因素,一些合同制消防员就会把消防队当作是过渡性的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不尽心、不尽职的现象。
(三)思想稳定。一是服务和责任意识不强。当前,现役官兵服务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较强,认为自己工作是奉献,自己工作上干的好是对组织的一种回馈,是个人成长进步的一条渠道,集体荣誉感较强;合同制消防队员认为自己工作是付出,信奉劳有所得,自己干多少工作就应该拿多少报酬,集体荣誉感不强,认为部队建设的好坏对自己影响不
大,干的好坏薪水都一样。二是工作生活团结氛围不浓。现役官兵认为自己是“正规军”,合同制消防队员是“杂牌军”。一些现役官兵总觉得自己在部队奉献了二年还不如合同制人员的收入高,心理不平衡,一些合同制消防队员认为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中,自己的付出一点不比现役的差,大家同吃一锅饭为什么在政治上、工作上得不到同样的待遇。现役官兵相互之间认为是战友,感情深;而合同制队员认为相互间是同事,感情淡,还有的为维护个人的小利益而相互之间结成小团体,爱讲江湖义气,讲究拜把子、相互之间以哥们相称,工作上讲究同进同退,打法不责众的擦边球,正是在这些种种错误、片面的思想认识的支配下,使现役官兵和合同制消防队员之间出现一些不团结的音符。三是面对部队严格纪律和紧张生活感到不适应。合同制消防队员到进入部队前,有的是刚毕业的学生、还有的是一些社会青年,生活环境相对比较宽松,没有受过约束,对部队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令条例一时无法适应;有部分退伍军人虽然对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较为熟悉,但复员到地方后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都比较丰富,再回到部队接受较严格的管理,心中不免产生了失落感和被动感,认为严格训练是现役官兵的事,不关自己的事,应有所区别,对部队的严格管理有反感和抵触情绪。
(四)竞争激励机制。目前,虽然在合同制消防员和文
职雇员的管理问题上采取了多种考核措施,但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聘用、考核、奖惩、辞退等竞争激励机制。实际上只要在消防队上班期间不出大的差错,即使稍有差错工资也相差不大。同时,现役消防官兵表现突出能按时晋级、晋衔,而合同制消防员因为缺乏职业认证制度和职业等级制度,工作再突出也不能晋升上一级职称或等级。在这样的管理方式下,合同制消防员只会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体验不到优胜劣汰的危机感,自然会滋养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整个队伍就不会出现竞争优秀、积极向上的朝气。
(五)队员自身素质。一是业务素质偏低。虽有部分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接受过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具有相对系统的专业知识,但是对消防业务还是“门外汉”,知道的不多,了解得不深。二是军政素质偏低。虽然在正式使用前都经过集中训练,但短时间的训练远远不够,他们无论在军事素质还是政治素质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缺乏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三是身体素质偏低。征招的合同制消防员年龄一般都在18岁至30岁之间,大都是独生子女,缺乏必要的劳动锻炼,身体素质偏弱,吃苦精神不够。
以上原因,使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队伍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屡招屡走的现象频出,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也使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始终在低水平、低层次徘徊。
二、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拓展征招渠道,规范准入制度。充足的征召来源是职业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拓宽征召渠道,规范选任程序,统一标准,确保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条件、优秀素质。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二)实行职业等级,强化激励竞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有关消防人员职业及工种规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已经包括了建(构)筑物消防员、抢险救援员和灭火员的职业分类。公安消防部门应抓住机遇,从以下两方面入手,推动消防职业化进程,建立消防职业人员长效机制。建立职业等级制度。根据职业标准等级进行定期考核,对于在一个等级上工作一定年限,经过上一级职业技能培训合格、且日常表现突出者,可以晋升上一等级。将合同制消防员的技术能力与工资待遇挂钩,在考核基础上及时调整职业消防员的等级和待遇,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 全面提高待遇,确保队伍稳定。政治、经济待遇是合同制消防员最为关心的话题,也是事关队伍稳定的关键要素。 在提高政治待遇方面,一是在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明确合同制消防员法律定位基础上,对其中表现优秀、且工作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政府应将其纳入地方事业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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