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于2009年8月13日为朋友担保借款10W,并规定于2010年2月13日归还,属于民间借贷,并且是与另一个朋友共同担保,现借款人与另一担保人均逃往外地不知所踪,债主于2011年10月将我妈妈告上法院,说我妈妈连带责任。需赔全款并附加利息,请问。时间过去这么久。我妈妈还需要承担责任吗?我妈妈也是受害者。现在每天都胆战心惊。心怕法院突然来个强制执行,请好心人帮忙解疑。谢谢了。谢谢。。
担保人没有责任期限,贷款还清后才可以不负担保人的相关责任。
1、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的问题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2、担保人结束担保责任时间
当贷款已还清,担保责任自动解除。若借款人去世,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偿还债务。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所以,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唯一前提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人就需要负责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设立
一、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二、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担保人没有责任期限,贷款还清后才可以不负担保人的相关责任。
1、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的问题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2、担保人结束担保责任时间
当贷款已还清,担保责任自动解除。若借款人去世,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偿还债务。
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所以,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唯一前提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人就需要负责相应的担保责任。
扩展资料
担保人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自然人担保的,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担保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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