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低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调岗降低工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岗与降薪是对劳动合同中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若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时,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否则,未经员工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能在公司相关离职文件上签字,否则视为本人提出离职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按合同上约定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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