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辞职与辞退的区别和对今后的影响

在年终考核中,本人能力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应予辞退,但公司里却让我申请辞职,说是为了我以后方便找工作之类,我想知道这其中的区别,请知道的朋友,帮忙说下.
我是2006年8月份进入公司的.
年底了,虽然工作没了,但也想有点钱花啊,按照法律,在春节前能拿到赔偿吗?

问题一:辞职与辞退的区别

1、含义有区别。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行为的发生主体不一样。

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主观行动。

辞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被动行为。

3、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区别。

辞职是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或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或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4、行为发生的程度不一样。

辞职是中性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

辞退是用人单位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种行为。

问题2:辞职与辞退对今后的影响

辞职对于今后再找工作基本没有影响,很有可能还有助力,但也不能跳槽太多。

辞退对于今后会有很大影响,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若被辞退,5年没不能再考公务员。

扩展资料:

辞职步骤:

1、写辞职信

这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

2、和主管详谈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用得体的语言,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3、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4、人事手续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

5、开离职证明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6、学会学习

在辞职前,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2-26
当然不一样啦....
你们签协议拉吗??按照协议履行,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辞职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行为,都是行为主动方的一项法定权力。都必须考虑对方的正当权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生效,都是一种中性行为,没有惩处对方含义,在行为生效后一些事务的处理也有许多相似或相同之处。通过辞职或辞退来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事关行为主动方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力,保护自身权益和遵重对方的权益。因此,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 1. 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 2. 辞职和辞退和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不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赋于(或承认)职工和单位以辞职和辞退的权力这些规定对辞职辞退的作用概括为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两类。所谓政策支持,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对辞职辞退行为的成立给以支持;政策约束指的是有关的政策法规使辞职辞退行为不能成立或对其在立附加条件。比较起来看,辞退的政策支持和政策约束都十分明确,并且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政策支持大得多,辞职的政策约束比辞退的政策约束小得多。也就是说,辞职成立的事由是很广泛的,辞退成立的事由则是相当有限的。 3. 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 4. 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根据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 5. 辞退和辞职涉及的经济偿付不同。做为被辞退者一定时间内的生活保障和其在本单位工作的补偿,单位需按有关政策的规定向被辞退职工支付法定数额的辞退费。而辞职职工不需向单位偿付任何费用(培训费除外)。在培训费方面,辞职人员需按规定向单位偿付自已使用过的培训费,对于辞退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出,辞职辞退时,在照顾单位和职工个人两方的正当权益方面,国家政策是向个人倾斜的。这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是必要的。
第2个回答  2018-07-27
辞职是属于员工本人向单位申请离职,属于员工提出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行为。而辞退是属于单位根据员工的各种不同行为或者单位自身原因,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员工本人辞职是不能享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而单位辞退员工是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可能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一般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是需要员工出示离职证明。而离职证明是原单位开具的,主要体现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以及时间等,而是对于新单位录用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11
辞职是属于员工本人向单位申请离职,属于员工提出的,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行为。而辞退是属于单位根据员工的各种不同行为或者单位自身原因,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员工本人辞职是不能享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而单位辞退员工是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可能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一般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是需要员工出示离职证明。而离职证明是原单位开具的,主要体现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以及时间等,而是对于新单位录用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1、单位辞退要给你补偿金,并提前30天通知你,补偿金按本企业工龄每满一年补一个月,余数不足一年按一年计。将档案转入街道可领失业金。
2、本人辞职什么都没有。
3、辞退通知一般不进入档案,档案放在单位,他要给你放进去,也没有办法。只能说你单位差劲。
4、现在很多单位录用前,不审档案,就没问题。如果审查,要依据审查人的态度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