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有几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望高手能指点一下。
第一点,关于岗位保证金的问题。当时进公司的时候交了5000元的岗位保证金,说是因为乘务员因为要接触大量现金。这个合法吗?
第二点,关于工作时间以及待遇的问题。每天工作至少14个小时以上。没有底薪,全拿提成。我们那辆车上员工的工资大概在1000到2000,比如说我每天工作时间基本上都在15个小时左右,而工资只能拿到1200,这样合法吗?
第三点,关于离职的问题。我刚刚来工作的时候就感觉不太对劲,所以就提出要离职,而负责人则说要按照公司的规定来,必须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我当时就说我现在还属于试用期,没必要提前打离职报告,他说他不管那些,他只按照公司规定来。这点应该也不合法吧。
第四点,关于罚款的问题。我们的物流车是客货两用的,有时候也带人,有一次因为疏忽而导致少撕了一张面值10元的客票,而被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这个罚款合法吗?
唉,自从进了这个公司感觉就像回到了旧社会被资本家剥削一样,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个资本家还是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
跪求专家解答。徐州的可以站内短信给我。现在想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想当面咨询。
首先感谢你的回答,第二点可能是我表达的不太清楚,比如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000元,而我每天有8小时的工作时间加上7小时的加班。这样工资是应该按照1000元加上实际加班的工资算呢?还是按照实际提成来算。
还有第四点的罚款主体是什么意思呢?
还有我们公司根本不经过培训就上岗,每天接触大量现金及货物,公司制度存在很大缺陷。货物丢失后根本就说不清楚是谁的责任。而这个时候基本上都要我们乘务员来赔偿。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