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7-12-05
按规定,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为你支付的培训费用,但你所说"培训的内容与我的岗位联系并不是很大"是个很好的抗辩理由,因此可以要求减少支付培训费用。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