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培训3个月,签了协议现在和单位离职,拿到了公司的离职证明公司现在要求我赔偿培训费有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且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单位剩余服务期违约金《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