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公司要求我赔偿制服费用

过试用期大半个月后公司说要延长我三个月试用期,说是走公司程序,没别的什么原因。我于是辞职了,可是办离职手续时公司却要我把2套制服西装带走,然后从我工资扣6百元服装费,请问这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职时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制服费用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4
肯定是不合法的!制服是公司为规范员工而免费给员工穿的,这个找员工要钱明显是克扣行为,到企业管理委员会或者到当地人事部门投诉他去!但是你要注意,一定要有证据,比如他们如果要扣钱的话你要他们给你开个收据,要签字加盖章的!这样你打起官司来方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2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做法不合法!!
第3个回答  2015-10-27
离职时,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制服费用,除非劳动者把制服损害了,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赔偿制服费用的,劳动者离职时,应退还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制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