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正式劳动合同,还交了380元的服装费,离职公司要求赔偿300元的违约金, 我赔偿吗?

面试通过,就被通知签正式劳动合同,半年期,还交了380元的服装费,收费有一张委托书,上面写的我委托公司定制服装,收取费用380元。工作了2天我发现合同上面有一项工作是面试时没有说到的,我不想做,想离职,但是公司说要按照合同要求赔偿300元的违约金, 我需要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15-04-23
具体看你的劳动合同上面有没有这一条,有些时候大多数人都会被以前的合同蒙蔽,以前经常看到有违约金这样的字眼,以前好多合同也没有履行过,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现在好多都会开始追究,这次你就好好再开一下你的合同,至于那个委托就看是不是你本人签字,如果不是你就要找你的发票了追问

合同上面有这一条,委托书是我签的字,但是公司当时说在他们那里上班要穿正装,必须要定才签的,公司算不算收了押金,这份合同有不有效呢?劳动合同法说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

追答

至于具体的,你最好咨询一下你当地的律师

第2个回答  2015-04-23
用人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投诉他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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