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在二楼的露台使用权问题

县城买了一个2房一厅的房子,交定金前,售楼小姐说二楼,我的208卧室外面 向南对应的露台归208使用,交了定金后,过了一段时间,又催我交钱,,这时候我提出签合同要把露台的使用权写进购房合同里面,售楼小姐说 露台不能写进去。我想反正要买房子,而且第二次去找售楼小姐就208对应的楼台使用权,她也说了可以,而且我还有录音,所以我一共交了9万元。那时她说我隔壁209也没有多余的协议 (即把露台的使用权写进合同)要签合同了,我就想问下隔壁的209有没有补充协议说明露台的使用权。后来,我多方探听,发现隔壁209其实是有协议的,我去找售楼经理,结果经理说208不能使用就近露台(即我卧室向南对应的一小块露台)我一听火冒,之前没交钱前说可以用,后来也找过,售楼小姐与经理,一个说可以,一个说不行。原因是209是关系户买下。老总直接把209卖给关系户,露台他占大部分,竟然把我的208对应的露台也划归他们所有。我承认隔壁209的单价的确比我们贵很多,一平方贵个2000左右,可是他们是东、南、北三面采光通风,并且露台绝大多部分使用权归他们。我只要我208对应的露台使用权(晒衣服用)。现在一直和开发商协商中。一直说等老总和209协调。明明是属于我的露台,却在交了钱后 得求着开发商去和209协调。真是吐血!!!房子要等一年之后才交房。我现在要求开发商要么把钱退给我,要么把露台使用权写进合同里,可是他们说要等老总和209协商好, 一等再等,不知道要拖到啥时候,我打给12315,12315工作人员打给房产公司,公司的经理竟然对我生气,意思是不要把事情扩大,要等他们领导协调好,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又一个礼拜过去了,还要我等。这事,这露台能让我使用吗?证据补充:有 售楼小姐说(208卧室对应露台)露台208可以使用的录音

首先先确定的是所有权肯定不是你的,这个从开发商的合同中就能看出,上面只写使用权。
其次,天台的使用权一定是全体业主的,这个因为有法律背书,开发商和你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够,所以这一条是属于无效条款
最后是不是放弃使用权,一样的道理,已经是法律规定好的权利与义务,没那么容易变更。你的使用权一直是不合法的,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过,不在于合同是不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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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0
您好,您可以享受使用权的!祝您生活愉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8
有没使用权要看那位置是不是只有你家能进,所有权肯定是没有了的,你208和隔壁209能进的话,那就要看开发商的良心了,一般是以标志物区分两家使用面积,大多用反梁设计,就是一道膝盖高的矮墙,开发商偏那边,那边面积就大点,如果没有标志物,那就两家自行协商,开发商不敢把露台的销售写进合同的,只能写上因为只有该户业主能进入,所以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就是你可以用,但不能建任何封闭式的建筑,你这情况应该视实地情况而异,如果你相近的露台也属209的话,那确实不妥,而现阶段房子没交付,合同也不可能写实际面积,相关法律等于都还没启用,最好友善协商,搞清楚各方诉求,209是不是一定要你那块露台,是不是交了钱?那开发商是要退钱给209而希望你补钱?邻居一场,能协商就协商,交房后你确定这露台你房子也能进,对方不肯让步,那就告他和开发商,合同只有使用权,没写面积,也不敢写上售卖,而且对方合同一般也会写上只有该户能进入的露台才算。你认真看清楚自家合同上有没附加补充协议,里面有一条就是说平台花园,露台只有该户能进入的归该户使用,有的话,也可以当理据,我家也是,售楼小姐一直说没有写上合同,后来她们主管过来翻到附加协议那手指一划,我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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