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不一样那他们两是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在法律上来说是不一样的,建设单位是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对立的主体:发包人是独立的,建设单位是承包人。都应该是独立的责任主体。

但是在实际中,二者往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即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子公司,后者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发包人有可能将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承包人,而该承包人又将工程包给建设单位。也就是转包的行为。这在我国的基建中是常见的现象。

这样的话,第一发包人和第二发包人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第二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尽管第一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承包关系,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出了事情,第一发包人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责任

发包人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包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01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这里的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建设单位可以与总包单位约定:一些专业的工程可以分包,比如消防、弱电、内外装饰专业工程等。
在总包完成主体之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与总包签订合同。
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都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即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比如总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主体的架子、模板、混凝土的施工的具体事项,哪段哪层由谁施工,质量目标等这些内容,分包与劳务分包签订劳务合同,比如卫生清理,找专业的清洁公司来施工,清理工作的分包在幕墙施工中可以见到,因为幕墙比较容易脏,石材颜色不一致等这些问题,那些清洁公司清理起来更容易,这时发包人是分包单位。
另外有些专业工程的设计,也要分包,比如高低压配电的设计、物流设计、内外装饰的设计、钢结构设计等,这时的发包人又变成了建设单位,但这些设计要与最初的设计院对接,不能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质量。
第2个回答  2013-04-03
建设单位就是要建设的单位,一般也就是要别人给自己盖楼的单位。发包人是给别人活儿的单位,这两个单位很多时候一样,但有时候也不一样。比如: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将工程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又把其中一部分内容发包给了乙公司。这样,对乙公司而言,发包人和建设单位就不一样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15
在法律上来说呢,是工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对立的主体:一个是发包人,一个是承包人。都应该是独立的责任主体。
但是在实际中,二者往往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即后者是前者的一个子公司,后者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发包人有可能将工程转包给其他的承包人,而该承包人又将工程包给建设单位。也就是转包的行为。这在我国的基建中是常见的现象。这样的话,第一发包人和第二发包人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第二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是承包合同关系,尽管第一发包人和建设单位之间没有直接的承包关系,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出了事情,第一发包人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第4个回答  2017-12-17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这里的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建设单位可以与总包单位约定:一些专业的工程可以分包,比如消防、弱电、内外装饰专业工程等。 记得采纳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