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月份做12月的账,发放12月份工资时,在12月份工资的基础上计提1月份工资

我们1月份做12月的账,发放12月份工资时,在12月份工资的基础上计提1月份工资,如果到时候1月份实际没有发放那么多工资呢?因为人员不一定是稳定的

一般的做法是,12月一过马上计算工资,要求两三天内计算好,然后再做进12月计提里,这就是实际的了。
如果因各种原因做不到,那只有用上月工资暂估计提。
如有差额,可用两种方式解决:
1、差额直接计在本月计提
2、冲销上月预估,按实际再做一份。追问

我的意思是,我们这个月发12月份的工资,但是12月底有员工离职,离职的这个员工工资也是要发的,我们是在12月份工资的基础上计提1月份工资,等2月份发放1月份工资时就没有计提的那么多了。离职的那个员工的工资不计提应该不行吧?

追答

你现在面临的是计提1月份工资
今天才19日,1月份工资是肯定不可能有真实详细的资料,那么你今天就要计提,你就拿12月份的工资来参考,那么能知道的变化,你肯定要剔除。所以离职的那个人的工资在计提1月工资时肯定不应该计提。

我想告诉你的是,1月工资不需要这么早计提,你可以放在2月初工资赶出来后计提(当然还是做在1月账里,日期就写1月31日)。账套里面的凭证延迟几天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样可以确保1月工资计提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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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9
1月份做12月的账,12月的工资表已经出来了,就不用计提,直接做了。同理1月份的账在2月份做,1月份的工资表也已经出来了,1月份不需要计提工资,就不用担心实际发放工资额的多少,照实做就行了。有一点要清楚,1月份的工资不能在上年12月份计提。
第2个回答  2013-01-19
你的意思是多计提了。
应付职工薪酬贷方还出现有余额,没事的,下个月计提时就少计提就可以了,问题不大。
第3个回答  2013-01-19
冲回啊。。。。
第4个回答  2013-01-19
那放在
应付职工薪酬上追问

没错啊,贷方是应付职工薪酬,但是发1月份工资时如果没有发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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