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三家私人开发出来的15亩场地,暂时闲置,有人要租用我们场地办养殖场,租赁方想在企业注册时他们为企
业法人,但是他们现在资金紧缺,想通过场地做为担保向国家贷款,这种情况我们能否将场地租赁给他们,如果租赁我
们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自己暂时没有项目投入,如果有好的项目能不能终止合同(如果可以租给他们这个我们要事先写在合同上面)?
这个场地当时是集体开发但是后来镇上领导考虑工程量太大,不能有村集体开发,然后我们三方自己开发,并且村委会最后给我们出示了土地权,那这样的话我们能不能想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因为这个是去年开发出来的,如果时间久了证件就比较难办了。如果我们办理了土地证敢不敢让租赁方使用向国家贷款,如果他们企业赔了我们土地会不会受到牵连?
追答如果能办理土地证的话,当然可以从银行贷款,那你们作为土地的使用权人,相当于你们用土地给真正的贷款人提供了担保,如果真正的贷款人还不上贷款,需要用你们的土地来偿还贷款。这个风险很大,你们需要衡量好。如果是我,我是不会去冒这个险的,与其挣租金,还不如自己贷款出来然后借给别人吃利息差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