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 也就是9月26号,我因为老大安排我去做打包工作,然而那包比较重,有2 3十斤一个吧,然后我抗了一天10几个小时,然后就感觉特别是两手臂可能韧带拉伤了,当时想着回去用热水敷下,可是第2天也就是27号,我起早上突然发现手臂疼的抬不起来了,或者打个哈欠,或者咳嗽下都会很痛,然后我就打电话给老大,说我今天想请假,可是他话都没听我说完,就说了句别人不会,就你会【他以为我是骗他的】。当时我也火气大,他挂了电话我也就没在打。
可是到早上8点多的时候,我表哥打电话跟我说,他不要我了,叫我不用去上班了。【我表哥也在他线上做事】,然后我想着反正我也真不想在那边做了。那就自离吧。工资给我就行了。到30号 他发了工资给我,但是我劳动合同,他就说我不给他面子,不给我解除,说要等到3个月自动解除,但是我如果等到他自动解除,我不是3个月不能工作了。所以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呢?

看不太懂,不给你劳动合同是指,你们签了合同但你手里一直都没有一份原件,老板不给你?还是,签了合同,你也有一份,现在他不肯给你开退工单?你没法在新单位入职交社保。

两者的处理办法都是去当地劳动仲裁或监察,申请仲裁或举报。到那请人帮你看看吧,如果当地法制环境好,你肯定吃不了亏。追问

就是有签合同现在我自离了,要解除劳动合同。

追答

最简单的办法,函告对方说明解约,之后去仲裁,或者直接申请仲裁,调解时解约。

如果当地法制环境好,你也有精力去折腾的,可以找熟悉劳动合同法的朋友指点,并国庆后回去上班。

要知道合同存续期间,你按时报道,它可是要给工资的。如果要开除你,需要举证你的过错及相应的公司制度,不是说走就走的。目前,十一放假中,换言之你之前的旷工天数很少,必要的话也可以去医院看手臂,拿到病假。如此,他再解约就可能构成过错解约,即便不解约,只要你天天去,他就必须支付报酬。具体还要看你的合同,工时制,入职时间,是否在试用期,公司考勤和人事制度等等来变动。所以,如果真打算折腾的,务必找个懂的人全程指点或者咨询劳动部门后再动。

追问

这些我都想过,第一我也没有啥熟悉这方面法律的朋友,第2因为我表哥介绍我进去的,现在我也真不想惹太多麻烦,毕竟那样对我表哥肯定有影响的,现在我就只想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找一份工作。就这要怎么处理?

追答

既然如此,节后好好谈一次咯,算作你主动辞职。因为,目前的局面其实他被动,扣着你,他没好处反有风险。他真要损人不利己的就发函通知解约,然后仲裁去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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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4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你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追问

老兄,工资已经发了好不,是他们不肯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我没办法去其他公司上班、

追答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第2个回答  2013-10-04
如果是正式用工有劳动合同的话,你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试用期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你看看你是哪种?如果是合同用工,提前三个月即可。不必等三个月之久。追问

诶 你看我内容啊!都写的啥呢?

第3个回答  2013-10-04
自离公司就会当离职将你的资料全部处理,应该不需要办理什么资料吧!要劳动合同有什么用?另外找一家公司上班即可。追问

要呀,不然你去其他公司上班的时候,就会遇到其他公司没办法帮你交社保的情况。或者说劳动合同没解除、

追答

你自离了公司不会再给你缴社保的,你没有在公司服务还帮你缴社保是不可能的,或者你找公司人事单位,要求其帮你停保险。

追问

是不会呀,他不帮你缴,可是他也不帮你解除呀,他不解除,我就没办法去其他地方续保啊!我现在就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呀。

追答

社保是依人头在公司帐户上直接划帐的,只要没有停保公司就必须缴费。而且你没有工资了,公司要支付你个人应缴和公司应缴两部份钱,所以只要你通知公司你离开公司了,他一定会帮你停保的。

追问

诶,说不清楚,反正其他公司提示我说我劳动合同没解除,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举报。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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