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工,老板,过年十六天,过节,初一,十五,不发工资,要过了之后才发,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不发工资的排出硬性因素可能是有些老板比较迷信,觉得正月十五之前拿钱出去不是好兆头。如果是有上班而不算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①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②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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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0
是不发工资还是这些日子没有算工资?不发工资的话排出硬性因素(老板没钱、财物会计还没来上班等因素)可能是有些老板比较迷信,觉得正月十五之前拿钱出去不是好兆头。如果是有上班而不算工资,那楼主完全可以找老板要,不给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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