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2个月的试用协议,试用期已经过了,没有签正式合同,辞职的话要不要写辞职信,要的话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过了,提交了转正申请,等了一个月都没答复,也没有说表现不好要延长转正时间,就一直拖着。这种情况要辞职的话可以直接走人吗

你这个问题里也就有很多问题……
“试用期协议”?神马东西?现在都不能单独签订这个东西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单独约定试用期,如只约定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所以,签的这个东西就是有问题的,实际上相当于你跟这家公司签了2个月的劳动合同。
其次,假如啊 你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规定试用期2个月(此合同期须在1年以上,3年以下,试用期方为2个月),那么过了试用期公司没有其他说明,视为自动转正。这时候就不是你想走就走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但是如果没有按转正后薪资足额支付,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公司差额及相应赔偿金。追问

为什么我听有的说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的话只要提前3天或者提前一星期书面通知就可以了,到底哪种说法是对的?而且公司并没有买社保,这样的话可以直接辞职走人吗

追答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随时可以走,一个月内不签暂时不违法,超一个月就违法了。
提前3天是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提前一个月是正式员工主动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星期的说法。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这么白白地走,年底了,公司不发奖金你自己可以弄点钱花花嘛 哈哈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的情况就符合上述的条件,也就是——你随时可以走人……但是,我想说,你可以申请要求公司补交你的社保,并给予你相应赔偿,赔偿标准,我就不给你写条款了,要赔你工作月数工资的双倍(如你工资3000/月,做了2个月,应配3000*2*2=12000,如果已经发了两个月工资,需另赔6000)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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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7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所以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适用《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只有符合《劳动法》第32条的情形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是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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