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孟尝君传》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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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孟尝君传》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翻译:
  世人都称孟尝君能够招贤纳士,贤士因为这个缘故归附他,而孟尝君终于依靠他们的力量,从像虎豹一样凶残的秦国逃脱出来。唉!孟尝君只不过是一群鸡鸣狗盗的首领罢了,哪里值得说得到了贤士!如果不是这样,(孟尝君)拥有齐国强大的国力,只要得到一个贤士,(齐国)就应当可以依靠国力在南面称王而制服秦国,还用得着鸡鸣狗盗之徒的力量吗?鸡鸣狗盗之徒出现在他的门庭上,这就是贤士不归附他的原因。
  《读〈孟尝君传〉》为中国最早的(第一篇)驳论文(议论文的一种)。本文的主旨在于“(翻案)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
这是一篇读后感。全文不足一百字,却以强劲峭拔的气势,跌宕变化的层次,雄健有力的笔调,成为我国古代有名的短篇杰作。
  王安石的论说文《读〈孟尝君传〉》,全篇只有四句话、八十八字。它议论脱俗,结构严谨,用词简练,气势轩昂,被历代文论家誉为“文短气长”的典范。一生立志革新变法的王安石,十分强调文章要有利于“治教”,要有益于社会进步。他曾说:“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又说:“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读〈孟尝君传〉》这篇论说文,就是为“有补于世”而作的。很明显,抨击了“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自然就会使读者认识到,不能像孟尝君那样,徒有“好养士”的虚名,而没有济世兴邦的才能,应该脚踏实地为振兴国家作出具体贡献。《读〈孟尝君传〉》这篇文章所以能成为“千秋绝调”,为历代文学爱好者传诵、欣赏,就是因为它文极短而气极长,就是因为在如何看待“孟尝君能得士”的问题上,王安石有务出新意、发人深思的脱俗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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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5
——也谈《读孟尝君传》

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的名作《读孟尝君传》,言简意深,历代传诵。对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无讹》一文中提出批评。他说:“在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点科学精神也没有。”他的理由是:“孟尝君门下食客数千,什么样的人都有,既有鸡鸣狗盗之徒,又有士,如冯驩之类的人物,这在《战国策》和《史记》上都有详细记载。如果要翻案就必须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以上两部书的记载。”笔者不揣冒昧,斗胆来“翻上一翻”。

“鸡鸣狗盗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笔者的意见一致,因而不再赘论。问题是“冯驩之类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冯驩,确实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矫诏以债赐诸民”,为孟尝君“市义”,使孟尝君罢相回薛时受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他替孟尝君经营“三窟”,使孟尝君重返相位,而且“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但也仅此而已。孟尝君为相数十年,在治国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绩呢? 冯驩作为孟尝君的主要谋士,在治国安民方面给孟尝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债赐诸民”在客观上减轻了薛地人民的负担外,还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呢?而且“市义”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为了国富民强,而是为了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至于三次弹唱“长铗归来乎?”更不是为了富国强民,而只是为了冯驩自己生活上的满足。——正是根据冯驩的所作所为,王安石把“冯驩之类”逐出了“士”的范畴,而归之于“鸡鸣狗盗之徒”。在王安石看来,冯驩和“鸡鸣狗盗之徒”是同类,他们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五十步与百步”而已。当孟尝君满足了冯驩“食鱼”“乘车”的要求后,冯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尝君客我!”——这不是一个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吗?

《读孟尝君传》指出:“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见,王安石所说的“士”,不是仅仅“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远大、为国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为国立功、为民谋利的人才算“士”,而为自己或为某一个人谋利的人并不算“士”。这从他的《答司马谏议书》可以看出。他说:“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可见,王安石所谓“士”,是像他那样能为国兴利、膏泽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来,单纯为主子的个人安危荣誉出谋划策奔波效劳的人,如冯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来驳倒”《战国策》和《史记》记载的史实,便合乎逻辑地否定了孟尝君善养士的说法。

总之,《读孟尝君传》不愧为名家名作。其立论的精当,论据的典型,论证的精辟,“足以为后世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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