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干二十天了,辞工老板不让走也不找人。要让我过了正月再走。我不能等啊,过了年想去外地。咋办啊

如题所述

饭店不好辞职的,需口提或书面提出,且提前一个月,你工作不满一个月,且急辞,老板当然不让你辞啦!一:你急辞一时人手不够,上哪找人(临近春节更难找人了)。二:服务行业不放年假的,皆由自主调行(都放假谁服务谁),建议你可以做到年后再去外地或与老板好好相商,万事好相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3
想走就走呗,不要不好意思说出来,要是别人告诉老板那就不好了,和老板好好谈谈他会让你走的。
第2个回答  2019-02-03
你只在饭店干了二十天,没有签劳动合,属用工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告知企业三天内即可辞工,企业需结算清工资,如不支付报酬可到当地劳动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9-02-03
辞工不需要老板批准的,要是不想要欠那点工资的话,甚至可以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要钱的话最好做满一个月,你这只干了二十天就走,到劳动局都不好说理。
第4个回答  2019-02-03
我有一个朋友也是,然后还不给全工资,最后她打了市长电话,你也打一个就知道了,市长电话的接线员会一步步告诉你怎么做,非常管用,她那个老板最后一边骂着她,一边哭,一边把钱全给她了。不给不行,那还是香港的老板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