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职之后还没到最后工作日就走了但是下个月的社保已经缴纳了需要员工补公?

我们公司考勤日是11号到次月10号,我已经提出了辞职最后工作日在6月17号,但是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想申请休无薪假,公司告知6月份的社保已经缴纳过了,但是我5.11号到6.10号实际上班的天数已经够交6月份的我自己的那部分社保,如果不去上班会有什么影响呢?

不去上班没有什么影响,公司给你缴纳的不会退回来,也不会扣你的工资,你既然提出辞职申请,你又不去上班,那么你没有权利再提出休假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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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6
如果你那个无薪假期是公司章程里面有规定是符合公司规定的话,那么的确是可以休。而且休了之后的话并不是需要并不需要自己出那一部分的已交的社保费。因为你其实还是属于休假当中并没有说已经离职走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是要给你交社保的。
第2个回答  2021-05-25
一般情况下,社保是隔月交的,也就是六月交的是5月的,虽然账单可能显示6月,但实际上计费的所属周期是上月的应交社保的人数和金额,而且在缴费通知单上是可以看到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
而本月已经工作至6月17日了,按规定也得缴纳社保,至7月缴纳,单位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保,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3个回答  2021-05-26
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没到工作日就走人。其实是不对的。企业按照你的工作期限为你缴纳了保险。但是你提前走人。需不需要补偿公司这个由公司来做决定。和公司协商处理。如果公司不追究的话就没事儿。
第4个回答  2021-05-25
不是的,你六月份缴纳的社保是五月份的,而在六月份离职,实际上办理离职时间应该是七月份,然后从你当月工资里扣除社保就可以了,只要你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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