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干了5个月想辞职,能给我开离职证明吗?

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天,但是公司会不会不给开离职证明。求解

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离职证明(居中对齐)

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24
由于还在试用期间,所以,不想干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而公司应该按照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为你办理相关手续。
当然,为确保离开顺利,避免无谓纷争,建议对提交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邮寄,保留回执。
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第2个回答  2019-12-24
一般来讲公司会给开离职证明的,只要双方没有很大的真执,不会用这样的卡
第3个回答  2019-10-19
已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辞职,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而且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的
第4个回答  2019-12-25
劳动法允许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就可以辞职了,但不会有补偿,必须给你开离职证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