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口头承诺离职有法律效力,能不能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不允许以口头承诺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一式两份。其与合同不同,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民法通则第56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如果涉及到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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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未签劳动合同口头承诺. 如果老板做了录音,则有证据证明你辞职这一事实,这样一来,你便不能主张经济赔偿金。但你还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补缴社保的。现在,你应收集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条、岗位证、同事证言、其他登记表及一些相关工作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赔偿金,但是其他的费用还是可以主张,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积极的仲裁准备.希望你在法律上多多打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30
很难。如果对方承认的话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反悔不承认,那你就没有办法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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