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过能说走就走吗?之前说要走的话一分也拿不到工资,后来才拿到一半,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在她答应了之后才走的,说一分钱也不给,还说走之后第一第二天回来做到月尾的话给我发工资,后来等我决定了又说不用我来上班,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注:通知不是申请,无需批准)
  工资一分也不能少,如果不给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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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3
理论上,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到期即可结算工资走人。如你所述,提前三天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依法不得克扣员工的工资,如克扣,建议可以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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