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前申请离职,说走就走,能她扣上月工资吗

如题所述

关于工资扣除的问题,可参考如下规定: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来源于: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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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5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1-05
可以,但是要明说。既然铁了心硬走,那是放弃工资也是要走的了。给不给工资都一样。就是不知道有什么交接的问题不。
第3个回答  2019-01-05
这种的话一般回扣工资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合法的,有的半个月,有的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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