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在绍兴上虞一家比较有名的KTV上班,该公司在我进入公司的时候要求交200元培训费和300元服装费。(补充:基本所有的KTV都有这种规则)这是否合法?第二:在该公司工作大概2个半月的时间,家里的亲戚结婚,请假回家,批了十天的假,但是又超出了十天,(中途我没有给公司申请续假,也没有打招呼)然后接到公司主管电话,通知我说,算我自动离职,入职的500元不退,并且在该公司工作了大概20天的工资没有,这样是否合理。希望您给帮忙答复下,并告诉我该怎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