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实习生,因为暂时没有工作,然后去肯德基想做兼职。然后经过面试,办理了很多东西后,他们叫我签一份合同,说在我毕业前在那边做(我是2010年6月拿毕业证)。在签了合同后的几天,我班主任打电话给我,给我安排了一个实习单位,是建筑单位。我也很意外,但是我不想放弃那个机会,可是肯德基的店长说,我不能走的。。可是我还没开始培训,也没工作,只是签了合同,我该怎么办呢?需不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之类的呢?那我的健康证,还有很多资料的复印件在那边,还能要回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