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1月2号入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但现在我有事.需要辞职可公司又缺人不让我走.如果我书面辞职是不是三天后无条件放我走而我也得到应得的赔偿..如果公司压我工资不让我走该怎么办?是不是法律来解决..在线等很急的。麻烦相关人士解答。谢谢了有人说试用期内是提前三天辞职.而正式员工是一个月。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