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去年8月份进的公司,签了一个入职表,上面写有如离职,务必提前15天书面申请批准后才可以离职,否则愿扣除当月薪金待遇,后边签了名字。
开始以为还不错,后来发现经常加班,加班不给钱,请假就扣钱,每周一天的假期不放假也算了,有事也不给调休,只能请假。工资也没按时发,中旬发上个月的,经常月底才发上月,后来下下月也不一定给发到卡上。16年2月的工资现在也没给发。只有基本工资加提成,没任何保险。
我上个月底26号真不想干了,就当天给他辞职报告,他说不能说走就走,我说我就不干了,必须辞。他让我把我的工作交接给经理。交接完以后,我等到当天下午下班才走的。
我现在给他要工资,他说他去出差了,2月的工资打电话回去问会计多少再给我,我后来问会计电话给你打了没?会计说没有打给她。我3月份工资他说因为没有提前15天写报告,而且没有交接到位,经理不算,因为要我交接给以后招的新人的手上。
现在要工资好难,3月工资能不能要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