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5

宁波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首先,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公众的参与和社会监督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主要负责机构,全面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和本条例的执行。其下设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在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县(市)、区则由各自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事务,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则在各自辖区内承担相应职责。


在执法方面,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区范围内拥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权。市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设施完善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教育公众,尤其是普及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知识,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环境卫生意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市民不仅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其中,任何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都有权力进行劝阻或举报。


扩展资料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官方电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