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如题所述

4.2.1 土地利用现状及用地结构

河南省土地总面积16553641.93hm2(表4.1),人居占有土地0.17hm2。河南省总耕地面积7925303.66hm2,人均耕地0.08hm2,均低于全国人均占有土地0.96hm2和人均耕地0.1hm2水平,土地资源矛盾十分突出。

表4.1 河南省土地利用类型

数据来源:2005年《河南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册》。

4.2.1.1 耕地

河南省耕地面积7925303.66hm2,占总土地面积的47.88%。其中灌溉水田面积645781.81hm2,占耕地总面积的8.1%;望天田面积50699.37hm2,占耕地总面积的0.6%;水浇地面积3092551.69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9%;旱地面积4055085.17hm2,占耕地总面积的51.2%;菜地面积81185.63hm2,占耕地总面积的1%。

4.2.1.2 园地

河南省园地面积318060.29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29%。其中果园面积248144.29hm2,占园地总面积的78%;桑园面积9416.25hm2,占园地总面积的3%;茶园面积18387.59hm2,占园地总面积的5.8%;其他果园面积42112.17hm2,占园地总面积的13.2%。

4.2.1.3 林地

河南省林地面积3019131.90hm2,占总土地面积的18.24%。其中有林地2003690.63hm2,占林地总面积的66.4%;灌木林面积516475.29hm2,占林地总面积的17.1%;疏林地面积214940.69hm2,占林地总面积的7.1%;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74923.33hm2,占林地总面积的9.1%;迹地、苗圃面积9101.96hm2,占林地总面积的0.3%。

4.2.1.4 草地

河南省草地面积14390.43hm2,占总土地面积的0.09%。其中天然草地11081.35hm2,占草地总面积的77%;人工草地3150.47hm2,占草地总面积的21.9%;改良草地158.60hm2,占草地总面积的1.1%。

4.2.1.5 其他农用地

河南省其他农用地面积1013139.3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12%。其中农村道路面积292543.56hm2,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28.9%;农用水利用地面积263166.24hm2,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26%;田坎面积230084.22hm2,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22.7%;还有部分坑塘水面、晒谷场等用地共227345.29hm2,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22.4%。

4.2.1.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河南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853492.50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19%。其中城市用地面积98261.88hm2,占该项用地面积的5.3%;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04271.61hm2,占该项用地面积的75.8%;独立工矿用地面积226864.39hm2,占该项用地面积的12.2%;建制镇面积76274.67hm2,占该项用地面积的4.1.%;特殊用地面积47819.95hm2,占该项用地面积的2.6%。

4.2.1.7 交通用地

河南省交通用地117169.43hm2,占土地总面积的0.71%。其中公路用地面积95834.12hm2,占交通用地总面积的81.8%;铁路用地面积20151.53hm2,占交通用地总面积的17.2%;还有少量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等用地,共1183.77hm2,占交通用地总面积的1.0%。

4.2.1.8 水利设施用地

河南省水利设施用地181558.81hm2,占土地总面积的1.19%。其中水库面面积144120.43hm2,占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79.4%;水工建筑面积37438.38hm2,占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0.6%。

4.2.1.9 未利用土地

河南省未利用土地1533804.83hm2,占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主要是荒草地、裸岩石砾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5815714.54hm2、444158.47hm2和165168.48hm2,分别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53.18%、28.96%和10.77%,其余为少量的盐碱、沼泽地、沙地和裸土地,共108763.35hm2,仅占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7.09%。

4.2.2 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率较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小。全省土地利用率为87.25%,土地垦殖率为47.88%,二者在全国均居前列。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2.75%。

(2)土地利用类型分布规律明显。由于受南北气候过渡性和东西地貌差异性的影响,农用地地域分布表现出明显的过渡性。耕地面积约有75%集中分布于占全省土地总面积55.6%的平原地区,约有25%分布于占全省土地总面积44.4%的山地丘岗地区。灌溉水田主要分布于豫南淮河两岸地区,水浇地相对集中于豫北平原。林木用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集中于山区,广大平原不足三分之一。

(3)土地资源开发条件区域差异性大。河南省东部黄淮海平原区和南阳盆地区水、热、土的组合条件较好,是全省耕作农业发展的主体;西部丘陵区水土条件相对较差,土地开发利用难度大,投入产出率低,适宜发展林果牧业;南部丘陵山区有较好的水热条件,土地开发条件较好,潜力亦较大。

(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重较大。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1.20%,高于北方多数省份,甚至超过南方人口密集的部分省份。其中主要是农村居民点占地过多。

(5)草地面积极少。全省草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4.2.3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河南人多耕地少,随着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相继逼近,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

(2)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河南省有限的耕地资源多年来受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损毁和非农业建设占用等影响大量减少,未来上述耕地减少因素依然存在,而适宜开垦的后备土地资源日益匮乏,开发利用难度日益增大,耕地保护形势更趋严峻。

(3)城镇化进程加快,用地需求增大。2005年河南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将带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城镇化加快发展,但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和闲置浪费的局面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进一步加大了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4)区域统筹不够、土地利用率较低。一些地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缺乏统筹,盲目竞争、无序发展现象比较严重,降低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严重影响了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5)生态环境恶化,可持续能力降低。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开发建设,导致土地退化和破坏严重,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削弱了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全省直接或间接接受工业“三废”影响的土地已超过200×104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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