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如题所述

1.土地利用类型及结构分析

根据1996年河南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全省现有一级土地利用类型8个,二级类型47个。土地总面积16553641.88 hm2,其中耕地面积8110338.74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8.99%;园地308308.77 hm2,占总面积的1.86%;林地2831581.25 hm2,占总面积的17.11%;牧草地14446.67 hm2,占总面积的0.09%;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834171.41 hm2,占总面积的11.08%;交通用地380038.89 hm2,占总面积的2.30%;水域1208890.47 hm2,占总面积的7.30%;未利用土地1865865.68 hm2,占总面积的11.27%(见表7.1.1)。

表7.1.1 河南省土地利用类型构成表

续表

(1)耕地分布特征

全省耕地共计8110338.74 hm2(1996年统计资料)。其中四分之三集中于平原地区,四分之一分布于山丘岗地区。按行政区划来说,耕地面积以南阳市最大,达1014638.74 hm2,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2.51%;其次是驻马店和周口地区,分别为893647.91 hm2和854185.75 hm2,依次占11.02%和10.53%;济源市最小,仅51790.93 hm2,只占0.64%。全省耕地中旱地面积最大(多为中低产田),达4129001.81 hm2,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一半(50.91%);水浇地次之,为3144836.18 hm2,占38.78%;水田较少,为85694.07 hm2,占8.20%;菜地最少,仅66078.32 hm2,只占1.06%。由此可见,河南省耕作业基本上属于旱作类型。

(2)耕地结构特征

水浇地、菜地、水田、旱地的地域分布在水文和地形条件的约束下呈现出相应的地带性规律。水田主要分布于淮河两岸地区和黄河背河洼地,尤以水热资源丰富的信阳市最集中,水田面积达517654.40 hm2,占全省水田面积的77.87%,占本区耕地面积的63.28%。水浇地主要分布在豫北平原地区,约占全省水浇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尤以安阳市比率最高,水浇地约占耕地面积的84.59%;其次是焦作、鹤壁、安阳三市,水浇地占耕地的比率均在75%以上;最少是信阳和驻马店两地市,水浇地占耕地的比率分别为0.12%和0.66%。旱地在耕地中所占比重最大,主要分布在黄泛区、黄河故道地带和丘岗山地,尤以三门峡市旱地比率最大,占本市耕地面积的87.65%。菜地主要分布在城镇周围。

(3)耕地生产能力

全省耕地中以菜地、水浇地和水田的生产能力最高,一般为高产或高产稳产的旱涝保收田。这种利用类型的耕地,耕作制度适宜,土地基本上得到合理利用。其利用情况如下:

A.园地

全省园地主要有果园、茶园和桑园三类。1996年面积共有308308.77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86%。其中,果园面积最大达248238.33 hm2,占园地面积的81.52%。果园在全省各地都有分布,其中分布面积超过20000 hm2的有三门峡、商丘和南阳三地市,占全省果园面积的40.08%。其次是茶园,面积为14609.56 hm2,约占4.74%。全省茶园集中分布在信阳、南阳和驻马店三地区的亚热带地区。其中仅信阳市就有13113.96 hm2,集中了全省茶园面积的89.76%。桑园面积最小,仅8910.95 hm2,只占2.89%。主要分布在信阳、南阳和驻马店三地区,面积为7160.05 hm2,占全省桑园面积的49.01%。

B.林地

1996年全省共有林地面积2835812.5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7.11%。其中:有林地面积最大,为1964407.63 hm2,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9.37%;灌木林地56418.99 hm2,占17.88%;疏林地211606.85 hm2,占7.47%;未成林造林地141911.05 hm2,占5.01%;苗圃50620.52 hm2,仅占0.20%。林地分布于全省各地,但明显地表现出由山区向平原骤减的规律。林地面积最大的是南阳市,达507117.16 hm2,占全省林地面积的四分之一以上(28.77%);其次是洛阳市和信阳市,分别为559930.65 hm2和433254.92 hm2,依次占19.77%和15.30%;最少的是漯河市,仅4979.86 hm2,占0.18%。从林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率来看,最高的是三门峡市,高达38.27%;其次是洛阳和南阳二市,分别为36.77%和30.02%;最低的是漯河市,仅1.85%;不足5%的有开封、许昌、濮阳、商丘和周口等地市。另据林业部门的调查资料,河南省森林(不含灌木、四旁树)覆盖率为10.5%,低于全国12.81%的水平。林地分布高度集中,仅豫西伏牛山地深山区的卢氏、栾川、嵩县、西峡、南召和内乡六县的林地面积就占去全省林地面积约三分之一。由此说明,河南省是一个林业用地少、林地分布不平衡的省份。

C.牧草地

1996年全省牧草地面积为14446.67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0.09%。全省牧草地基本属于天然草地类。牧草地面积以信阳市最大,达7755.91 hm2,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53.69%;南阳市位列第二,面积4555.39 hm2,占全省牧草地面积的31.53%;濮阳、商丘、开封、许昌、鹤壁、济源和漯河七市牧草地面积极少,只有零星分布。

D.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1996年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834171.41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 1.08%。其中:城市用地92000 hm2,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5.02%;建制镇用地133600 hm2,占7.28%;农村居民点用地1367502.88 hm2,占74.56%;独立工矿用地194200 hm2,占10.59%;盐田59.38 hm2;特殊用地46809.3 hm2,占2.55%。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地域分布大体同人口密度分布相应,明显存在着由山地向平原递增的规律。山地较多的三门峡、鹤壁、焦作、洛阳、南阳和信阳、济源七地市共占全省的33.15%,最低的济源市仅占0.76%。从结构上来看,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率最高的是漯河市,占本市总面积的16.48%;最低的仍是济源市,仅占本市总面积的7.39%。

E.交通用地

1996年全省交通用地380038.89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0%。其中:铁路17788.14 hm2,占交通用地的4.68%;公路65812.34 hm2,占17.32%;农村道路295002.44 hm2,占77.62%;机场1419.4 hm2,占0.37%。据省统计局统计,1996年全省铁路通车里程为3426 km。其中:中央的铁路2133 km,地方的铁路1293 km。全省铁路密度为0.02 km/km2。全省公路通车里程50907 km。公路密度为0.31 km/km2

F.水域

1996年全省共有水域面积1208890.47 h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30%。其中:河流水面256524.61 hm2,占水域面积的21.22%;湖泊水面3454.69 hm2,占水域面积的0.29%;水库水面133794.51 hm2,占水域面积的11.06%;坑塘水面173555.28 hm2,占水域面积的14.36%;滩涂331516.96 hm2,占27.42%;芦苇地9702.71 hm2,占0.80%;沟渠面积263964.86 hm2,占水域面积的21.83%;水工建筑物面积36376.85 hm2,占水域面积的3.01%。全省水域分布极不均衡,信阳市水域面积最大,达236587.85 hm2,占全省水域面积的19.57%;其次是南阳市,为198961.85 hm2,占16.50%;最少的是济源市,仅8162.61 hm2,只占0.68%。从水域构成来看,信阳市仍然最高,达12.51%;其次是焦作市,为11.35%;最低的是三门峡市,仅3.13%。全省水域主要用于灌溉、养殖和供城乡居民用水与工业用水等。1996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809567.54 hm2,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6.98%。水产养殖面积为178000 hm2,约占水面面积的14.72%。由上述可知,河南省水域尤其水面利用率低、效益差,是应当引起重视和应很好解决的问题。

G.未利用地

1996年全省未利用地为1865865.88 hm2,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1.27%。其中:荒草地面积879200.88 hm2,占未利用地面积的47.12%;盐碱地5232.75 hm2,占1.88%;裸土地65296.46 hm2,占3.5%,裸岩石砾地444664.76 hm2,占23.83%;其他未利用地(埂、坎、小片荒地等)189721.68 hm2,占10.17%。未利用地遍布全省各地,但明显呈现出由平原向山地和由南向北递增的规律。未利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率,超过15%的有郑州、平顶山、鹤壁、洛阳、济源和三门峡六市;低于3%的有濮阳、周口、商丘、漯河和开封五地市。2.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评价

(1)土地利用率

河南省土地利用率为88.73%,比全国水平高16.9个百分点。因受地形、地貌和土壤条件的影响,各市、地之间的土地利用率存在着很大差异。漯河市的土地利用率最高,为99.14%;其他利用率高于95%的地市还有周口地区、濮阳市、商丘市、开封市;济源市的土地利用率最低,为70.44%;土地利用率低于75%的还有三门峡市,为71.39%。

(2)土地垦殖率

河南省的土地垦殖率为48.99%。全省各市、地的土地垦殖率有较大差异,最高的是周口地区,为71.42%;其次是漯河市和许昌市,分别为70.52%和69.78%;最低的是三门峡市,为21.09%;济源市也较低,为27.35%。这种现状主要是由于地形、地貌条件不同而造成的,一般平原地区的土地垦殖率较高,山地、丘陵区的土地垦殖率较低。土地垦殖率低的地方,一般林地比重较高,如三门峡市的林地比率为38.27%,济源市的林地比率为27.65%。

(3)土地的农业利用率

全省按耕地、园地、林地和牧地计算的大农业土地利用率为68.05%。各市、地间差别较大,最高的是周口地区,为89.50%;其次为商丘和开封,分别为74.50%和74.44%;农业利用率最低的是郑州,为56.26%,其次是济源和鹤壁,分别为56.98%和59.16%。这种差别既与地形地貌有关,又与城市化水平有关,一般城市化水平高的地方,土地的农业利用率相对较低。

(4)复种指数和农地投入水平

河南省的耕地复种指数为149.77%。各地、市中,复种指数最高的是漯河市,为185.34%;160%以上的还有商丘、鹤壁、许昌三市,分别为164.47%、162.47%和160.34%;低于130%的有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洛阳五地市,分别为106.86%、114.55%、120.19%、121.80%和124.00%。

复种指数差别反映出各地、市间地力及投入水平的差异。据1996年的调查资料计算,全省平均每公顷的化肥施用量为426 kg(折纯量),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出65 kg。在灌溉方面,全省有效灌溉面积比率为46.98%,比全国平均有效灌溉面积比率46.30%仅高出0.68%。总的来说,河南省的农地投入水平在全国处于中等程度。信阳、商丘两市的投入水平较低,信阳市每公顷耕地的化肥用量不及焦作市的一半。

3.土地利用经济效益评价

(1)土地产出实物量水平

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均接近全国的平均水平。1996年全省粮食播面单产为4283kg/hm2,棉花播面单产为788 kg/hm2,油料播面单产为2358 kg/hm2。与全国比较,粮食和棉花分别略低于全国的4482 kg/hm2和890 kg/hm2;而油料则高于全国的1761 kg/hm2。主要农作物单产较高的是焦作和许昌;较低的是信阳、郑州、南阳。农作物产出量的这一分布情况与土地投入水平的分布情况基本一致。

(2)土地产出价值指标

河南省单位土地面积创农产值的水平在全国是比较高的,但土地利用的总体经济效益不高,且各市、地之间的差异也很大。1996年河南省农业总产值为1639.47亿元,总土地面积的平均农业产值为每公顷9904元;河南省国内生产总值3683.41亿元,单位面积的国内生产总值每公顷为22324元。两者分别比全国水平高7464元和15262元。各地市间的经济效益水平也不平衡,单位面积农业产值最高的是焦作市,每公顷为17068元;最低的是三门峡市,每公顷仅有2954元,相差近6倍。单位面积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是郑州市,每公顷为66975元;最低的是驻马店地区,每公顷仅有13254元,相差近5倍。这反映了各地、市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4.土地利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

河南省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在长期的利用实践过程中,河南人民创造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建国以后,对土地利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利用程度越来越深,因地制宜地选择了较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中国成立之初,河南全省沙土面积高于760000 hm2;砂姜黑土面积高于1270000hm2。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先后采用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发展果树、翻淤压沙、综合开发治理等技术和手段进行改良,使全省的自然面貌、土地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有近210000 hm2的荒沙岗变为绿洲;有近700000 hm2的沙碱薄地改变面貌,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益。另一方面积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稳步扩大园地及林地面积,使土地的生态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美化了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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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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