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辞职报告,直接离开岗位14天,我应该怎么处理?

之前对劳动法不熟悉,以为辞职就可以走人。
之前写了辞职报告,跟领导谈过我就直接去找工作了,当时顶头领导也没怎么挽留我。找到工作后,体检完毕需要签合同的时候,新单位要我出示失业证,打听后才知道需要办离职证明才行。
当我回到旧单位,人事部部长说我这属于旷工,旷工15天就自动除名,就说我跟他这单位什么关系都没有了,说档案什么的就都不管了。但是当天整好是第14天。然后他就让我回家等,急求我这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啊,会碰到什么样的问题啊。

辞职了要批了才可以走人的。。。一般提前30天提出辞职。
在这30天内你可以边上班边找工作啊~~~
另外,不管旷不旷工,单位都有责任帮你办好离职和档案的转移工作。
如果他们有霸王条款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的。
新单位的话你可以和他们说一下,要1个月后到岗。一般没有退工证明他们是没办法录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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