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动提出辞职,然后写了辞职报告,并有领导签了字,说要30天才能走,我由于个人原因,就直接走了。

公司说要扣我矿工的钱,算出来还要我倒贴,请问我该怎么办。

一般辞职要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
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
还有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追问

我做了一个月多一点,合同签了 可是他没帮我交社会保险费。 我去发工资他们就是要把我工资扣完 我该怎么办?

追答

没帮交社会保险费。公司违法在先了。这种情况下,公司扣你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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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3

  你没有依法辞职,理当承担公司对你旷工进行行政处分的结果。如果你认为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你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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