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应对公司恶意调岗逼迫自动离职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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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1

不可以选择自动离职,应该根据调整的情况,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应条款判断调整岗位是否属于用工自主权或与劳动者协商并变更合同,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调整岗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强行调整岗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立马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和各地司法实践,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属于用工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1)、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

(2)、调整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后劳动条件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和其它违法情形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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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公司恶意调岗逼迫自动离职,那么劳动者要提供相关证据,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经济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3-16
如果打架无法避免,必须先动手。
第4个回答  2020-12-25

用人单位故意调岗,逼员工自己离职,做好这3点,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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