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人事专员未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入职某公司人事部。因在分公司应聘上班的。人事部总部在总公司。分公司人事部只有我一个人。一直未有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自己也忘了这个事。现因自己工作表现不好,公司要解雇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签订劳动合同,是人事专员的工作,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川高法民一〔2016〕1号
30.用人单位高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该高管人员职责范围包括管理订立劳动合同内容的除外。对有证据证明高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被拒绝的,仍可支持高管人员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请求。
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该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不予支持。有证据证明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予以拒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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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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