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不该得高温补贴在工资中扣除前两年已经发过的补贴,前年还强制签署工资保密协议,能集体告公司吗?

一线员工轮班制,没有国定假日放假,夏季高温仍因工作需要外出给下属顶岗和处理事务。就在前年集团公司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内容有自身工资收入保密和其他),没人敢不签,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总觉得以后会拿我们的收入做文章。果然今年就来了,我们工资不高,因为辛苦除了工资,加上一些补贴都还过的去。突然公司要把2017-2018年补贴给我们的高温补贴和烤火费全部从这个月的工资扣出来,单看一个月也没100的样子,但两年啊,都有900-2000多,扣出去,本月工资有些同事也只剩300多了。不是只计较这1000多,而是这个操作不合理。只是今年开始不发也算了,但还要扣除之前的觉得有点过分了,我们也是有高温工作的。不知道这个情况集体申请劳动仲裁,能打赢官司吗

肯定可以集体劳动仲裁,劳动法明确规定有防暑降温费和采暖费补贴,公司强行扣除已经违反了劳动法,仲裁起诉肯定会赢,这个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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