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劳动合同后,还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嘛?

2014年7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 近日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因为暂时还没有离职的打算,如果直接拒绝补签,单位肯定会对我有意见,以后为难我。 如果补签合同时间从2014年8月1日—2015年7月31日 合同落款时间为2015.4 。 以后的几个月里 如果我再想提出让公司支付我之前补签的7个月双倍工资是否可以? 我是浙江这边的,每个地方的地方法律好像不一样,求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果同意补签,并且双方签订之后就不能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了,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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