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03
这个问题相对复杂了
1,原则上,宅基地面积是按农户中的人口计算的。因此,很可能有的子女本来就有份。
2,老人本人拥有的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所有继承人有继承权,大家平分。
3,儿子在后来翻建后的房屋,即地上部分的建筑物,归儿子个人所有。
4,其他子女明知其继承权受到侵犯,即儿子翻建时。却没有在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内起诉,丧失胜诉权。
综上,女儿原来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很可能本来就有自己的一份,但由于其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法律不再提供强制性保护,故此宅基地包括地上建筑物都归儿子所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