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劳动者在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有赔偿,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被单位违法解约的,则还可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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