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家外包公司的员工,和外包公司签订3年合同,后来因外包公司与所在单位合同到期,导致待业在家,但我与外包公司合同还未到期,请问是否可以的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公司要随便给我安排一个岗位,我不想去是否还会有相应赔偿。之前给我面试的是我们项目的那个人并非外包公司领导。
不想去就是对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按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