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公司即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公司规定工作一个月后签合同,可我问了他们上了几年的老员工,都没有买保险,也没有签合同) ,我不去上班,公司能以旷工处理吗?我遵守公司要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不给辞职,说是没有找到人就不能走,要在就不给工资,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
这年头,不想干了怎么这么难呀!打义乌劳动局电话,他叫我自己找街道办,有谁知道 稠州西路280号 应该找那里?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