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事情

关于劳动法的事情本人是一名司机,于2010年进入市单位车队,通过各项考核,成为了车队的一名小车司机,2012年1月,车队临聘人员全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每两年一签,续签合同到2016年1月份止,工作期间,自认为各项表现良好,2016年,面临着全国性的公车改革,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再与我们临聘人员续签合同,直到2016年9月份,公车改革正式执行,我与几个同事选择了辞职,想咨询一下劳动部门的各位领导,我是否可以拿到2012--2016年四年期间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和2016年1月份到9月份这九个月,每一个月发两个月工资的没签合同的补偿?

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但是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是1年,目前你已过时效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07
主动辞职没补偿金
没合同的双倍工资是从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不过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协商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追问

你好,我有一点不明白,就是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合同的后十个月,能不能协商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追答

能,不过是和单位协商,劳动仲裁的时效已经过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