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1-16
如果该员工在试用期辞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可以对其处以扣罚工资的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合同中明确试用期员工三天前写离职书,如果你是提前三天写离职书的话,是可以不扣工资的。因为,你是按照合同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