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2011年1月31日前,与父母共有的房产,2套及以下,不计入购房名额。即您购买房子的首付和贷款利率都是按照首套房计算,但是契税需要看上海市内名下是否有房子,如果您和父母名下的那套房子不除名,就需要按照二套交税。
即首付比例和贷款算首套房,契税按照二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