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为什么?

如题所述

撤销权虽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其行使也要受到一定的时间限制。对此,民事法律规定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即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期间为不变期间,既不会中断、终止。也不会延长。
法律分析
为了督促民事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民事权利,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规定了诉讼时效这一制度。但是诉讼时效并非适用于所有的民事权利,事实上,诉讼时效仅适用于民法中的请求权,而且仅适用于请求权中的一部分。对于请求权之外的其他民事权利,原则上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自然也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民事权利的行使,不会受到任何的时间上的限制。对于形成权,民法规范规定了除斥期间这样的时间限制。除斥期间相比于诉讼时效期间,其特点在于不会发生中止、中断,也不会延长。撤销权就属于典型的形成权,因此撤销权不会受到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是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就除斥期间的长度,现行法律规定为一年,即撤销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享有撤销权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一年后才行使该权利的,权利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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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1
你好:是除斥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19
有一年的除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是法律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4-08-18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其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4个回答  2015-09-08
  按法律规定,对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确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撤销权存在除斥期间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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