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情求权中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但自侵权之日起5年不行使则消灭(除斥期间)

为什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你好,你对撤销权理解有错误。
首先,合同保全情求权中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这里的撤销权你应该认为是请求权了,所以说是诉讼时效。不可否认有部分人认为这里的撤销权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才能实现所以是请求权,但这只是部分人认为。
通说是,形成权依诉讼行使仅仅是要求当事人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来主张形成权,法院的判决是对形成权的一个程序上的确认,并没有对形成权的行使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因而没有改变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变动法律关系的特点,所以这里的一年应该是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
这句话的正确表述应该这么认为:合同保全情求权中撤销权期限是自知道之日起一年(除斥期间)但自侵权之日起5年不行使则消灭(这里的5年不属于任何权利,只是法律的对上面一年的限制,即5年内权利人都没有知道自己享有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所以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属于债权请求权的一种,适用的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
全手打的,好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4-13
赠与合同的属性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