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实际欠6.4万。已经断断续续还了5.8万。原告把被告告上法庭,并拿出一张10万的欠条,说是被告写的按的指纹。经过司法鉴定,指纹和字迹都不是被告所写,但是原告有一段电话录音,电话录音里原告问被告是否出具过欠条一张10万的,被告说是,但是被告是因为原告一直打电话烦他。才说的是。。因为被告没写过欠条。所以不怕。请问懂的人。法官怎么判。?谁赢额机会大。现在问题就出在这个录音上。
您好。麻烦您再看一下我发的
追答看什么,很简单的一起经济纠纷啊,没事的,借条不是经过司法鉴定了吗?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只有辅助证据,没有实质主体证据,很好判的还有就是你说你还了五万多有没有证据啊?收条,或者是转账记录?
追问我还款有证据 原告也认可
追答那不就结了,你还有什么要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