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异地搬迁员工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公司搬迁地址,是不会注销的。所以,公司还会在。
对于分批搬迁,员工如果同意搬过去,估计是没有赔偿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关系还在,公司并没有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
对于搬迁的问题,重点在于,你是否愿意到东莞去上班,这个公司要征求你的意见,如果你不同意,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你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公司的工龄,每年抵一个月工资),如果你同意了,双方关系没解除,依法来说,公司是不用给补偿金的。
所以,我觉得公司让你们过去安顿好,再统一赔偿,可能只是作为让你们过去的一个引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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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2个回答  2019-11-28
学校没有办理养老统筹违法有责任,但是如果因异地搬迁你不想去的话,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没有补偿,属于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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