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变相解散怎么办?

与公司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在2019年3月4日终止),公司从9月多份开始拖欠工资,索要公司都以财务人员放假或各种理由推脱至11月10日突然宣布办公楼要消防改造放假26天,期间无工资也没有基本生活费但是承诺于11月14号结清工资,结果一直拖到现在也不出面说何时营业,请问以这样的理由变相解散员工且将近一年未上社会保险,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拖欠期间到诉讼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嘛;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和未及时发放工资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嘛;未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给员工上社会保险的经济补偿吗?这三个申请合理合法吗?(通知放假未出示书面文件,放假通知和索要工资都有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嘛)

    公司破产也是需要先清算员工工资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9
公司就是破产清算也要先付清员工的工资现在告诉拖欠员工的工资可以到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局告公司让劳动保障局介入替你们讨薪维持正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9-03-12
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