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后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 ,如 劳动合同期满 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和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如下: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工伤认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要支付职工残疾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要依职工具体伤残情况支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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