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0-31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动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七级到十级伤残为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